1. 招标条件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拟对平乐县寄宿制学校室外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采购预算: 
2.1 建设内容:平乐县寄宿制学校室外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乐县 
2.3 建设工期:90天(日历日) 
2.4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审定工程预算总造价为¥2276564.67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持以下原件材料到场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身份证。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并提供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能反映最近一年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页或最近一年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 
3)检查机关出具的报价人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此函时间必须是本项目公告之后时间)。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以上材料齐备并合格后方可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9日9时30分,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http://www.gxkl.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16年8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