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KLC2020304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吉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9号香港园区1栋406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1801-1803、1805号 3.效益提成比例(%):2.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1项。 服务要求:在项目验收时将向采购人提交的审核报告、工作底稿、相关表格及相关核查证据资料均应装订成册并附送索引目录和加盖公章。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后3个月提交成果并由甲方组织验收。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 号)、《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110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公告的文件精神与相关规定要求帮助税务机关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朱小东(组长)、马莎丽、黄红生(采购人代表) (1)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3采购代理服务费计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 联系人:朱讲泰 联系电话:0771- 6221309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路13号 2. 釆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 0771-3486517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3. 项目联系方式:陈林,联系电话:0771-3486517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