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1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广西钢铁三号矿棚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三号矿棚总承包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地基处理、配合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结构、网架安装、给排水、电气、电讯、仪表、照明、附属设施等所有施工内容的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以及交工、竣工、验收、资料整编、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督管控、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核对及资金支付管理、合同管理、报建报监、各种方案审核、现场见证取样、专项检测监督管理、各种资料收集和工程例会组织管理(投标人负责主持每日工程协调例会,并形成工程日报、监理周报及月报)等,以及保修阶段的各种保修管理;另外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主动协调招标方和相关方的各类协调工作,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2.2要求工程监理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现行国家法律、有关监理规范、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及委托人要求。 2.2.3工期要求 2.2.3.1监理服务期限:自业主通知监理进场之日起开始算,至广西钢铁三号矿棚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三号矿棚总承包工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备案且工程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满止,时间延长不增加监理酬金。 2.2.4投标监理酬金报价方式:监理服务费按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自行根据项目规模大小进行报价,施工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不再调整。 详见招标文件。 |